丈夫虐打妻儿,被妻子连捅数刀,正当防卫! 头条焦点
女子遭丈夫长期家暴,刚做完第三次手术的9岁儿子也遭父亲殴打,为保护儿子女子连刺丈夫三刀并紧急送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院判了这是正当防卫无罪!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也是一个不应该发生的故事,悲剧发生在一家三口!
武汉市的张某和妻子邱某因夫妻关系长期不和,张某经常对妻子家庭暴力,导致二人处于分居状态。
夫妻二人育有一子,自幼患有右耳先天畸形伴听力损害,九岁时经三次手术治疗,取自体肋软骨重建右耳廓,于2019年6月5日出院。
张某于7月3日凌晨因离婚事情到邱某和儿子居住处进行滋扰,在与邱某发生激烈争吵后对其进行殴打。
丧心病狂的张某在殴打妻子后又对睡在床上的9岁儿子采取跪压双腿击打臀部,致其儿子哭喊挣扎!
邱某见状护子心切,为防止术后的儿子造成更大伤害,在徒手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情急之下的她拿起床头的水果刀猛刺张某后背三刀。
将张某刺伤后,邱某骑电动车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后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这起反家暴正当防卫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妇女署在京共同举办“涉家暴案件审判的司法理念与实践经验暨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
在这起案件中,邱某为制止张某的正在进行的对其儿子的伤害行为,所采取的行为从起因,时间,客观要件上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
而且将张某刺伤后,将其送至医院,积极进行救治,使其脱离生命危险也符合正当防卫的客观要件。
从法律上看正当防卫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实践中,由于我们对这些要件掌握的不是很清晰,所以对如何界定什么是正当防卫心存顾虑。
所以在有些事情突发时,该出手时不敢出手,畏手畏脚。在别人对自己或他人进行侵害时,害怕是互殴而不敢使用时正当防卫权利,以至于造成严重后果。
大家都知道6月8日在牡丹江一烧烤店内发生的男子用竹签和酒瓶对其同行人员进行伤害案件。
如果当时被伤害人或者旁观人员为制止该男子的行凶行为,而对其采取必要的制止,对其造成人身伤害不会负法律责任。
前期还有一男子在街头在对一女子持刀威逼时,有一人在后面用铁锹击其头部,当场将其击晕也被定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我们的帮助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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